|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适当减轻我省化肥生产企业因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压力,疏导前期积累的价格矛盾,稳定化肥企业生产,促进正常流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化肥企业尿素出厂中准价格,调整后的价格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一、年产量在15万吨以下的尿素生产企业,尿素出厂中准价格由1500元/吨调整1550元/吨。上浮幅度、进销差率、批零差率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黔价格〔2006〕86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物价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化肥市场价格的监管工作,对不执行化肥政府指导价和规定的进销差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严格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