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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药行业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1、政府管理部门众多,相互间衔接、协调不够
    
    农药是一种特殊商品,生产经营管理涉及农业、发改、商务、工商、质检、专利、环保以及公安等多个政府部门。从农药企业投资审批、农药登记、生产许可证发放到农药经销审批和注册登记,以及环境保护和打假等等,各个部门都从各自的职能出发,进行农药生产经营的管理,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造成了很多问题。如农药登记过程中,有关部门没有必要的信息沟通,导致某些专利产品被其他企业登记,造成侵权现象普遍。在整顿农药经销秩序、组织农资打假等行动时,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合作进行,但相互之间难以很好配合,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果。
    
    一些地方和管理部门对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执法意识淡薄,工作中缺乏有效组织和部署,部门联动和合作机制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致使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屡禁不止,给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阻碍了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损害了农民利益,也破坏了生态环境。
    
    2、管理方式和标准有欠缺,产品质量堪忧
    
    1997年,我国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1999年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后来又进行了修订,我国农药生产经营管理进入了法治化轨道。但在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中,还存在着生产领域管理严格、销售领域管理松散,对大企业管理严格、对中小企业管理难以顾及,对产品质量比较重视、对环境保护较为淡漠等现象。如对农药生产企业的污水排放,只有比例标准,而没有总量控制,某些企业为了达标,就加水稀释后再排放,不但污染物没有减少,还浪费了水资源。农药产品的质量标准中,只考虑药效问题,而对一些有害杂质含量没有明确限制,导致某些企业片面追求药效而忽视了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根据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2004年的调查,在生产企业农药产品合格率达到85%以上,但是在市场和用户手中,产品的合格率不到45%。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辽宁地区市场抽查,共抽到38个经销单位的60个产品,完成检验的56个产品中,合格的只有19个,合格率仅有33.9%。其中,杀虫剂的合格率为58.3%,除草剂的合格率为80.0%,而杀菌剂的合格率仅为3.7%。
    
    而我国农药最终用户的具体情况,又加剧了产品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我国农业绝大部分是个体化生产,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在选择农药时多从短期药效或价格角度考虑,更容易选择高毒或者是不合格的农药,难以理性躲避假冒伪劣产品的损害。一是容易导致使用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二是使用不合格农药起不到应有的作用,造成损失;三是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直接影响食品安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四是不利于作物的生长和环境保护,甚至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作为食品生产链的上端产品,农药质量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至关重要。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除了加工过程中的问题外,食品生产中农药使用也是主要原因,包括使用不合格农药和过量使用农药。这种情况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也突出反映出来,农药残留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主要因素。
    
    3、生产企业总体水平仍然不高
    
    我国现有农药生产厂家2000多家,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年销售额在一干万元以上的只占总数的17%左右,而年销售额在五百万以上的只占30%。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只占整个市场份额的不到4%,15家最大农药企业的市场份额仅占25%左右,而世界上前8家农化集团销售额已占到全球农药市场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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